证券代码:300819 证券简称:聚杰微纤 公告编号:2023-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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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关于<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49,205,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
余未分配利润转结至以后年度。
若在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
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49,205,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00000 元;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
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
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5 月 3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6
月 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5 月 3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6 月 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证券账户号码 股东名称
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 5 月 23 日至登记日:2023 年 5
月 31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相关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其直接或间接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的 100%。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七、咨询机构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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